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到我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和发证地点
在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和1张2寸照片,到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证书办理”窗口进行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7日每天上午办理(节假日除外),逾期后请于每周二、周五前来办理。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201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