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类
财经类
卫生类
外语类
法律类
学历类
计算机
其它类
网上书店
网上辅导
经验交流
搜索
新闻搜索:
热门搜索
新华书店
考试书店
当当书店
网络书店
自考书店
英语培训专家
公务员专业培训
会计品牌辅导
家教服务
首页
>
监理工程师
>
模拟试题
>正文
2009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前练习:案例分析5(09/3/2)
www.zige365.com 2009-3-2 9:34:56 点击:次
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5)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理由: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6)不妥之处:双方于l0月13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理由: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已超过30日。
本新闻共
2
页,当前在第
2
页
1
2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_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考前练习一
2009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前练习:合同管理三3(
2009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前练习:合同管理二2(
2009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前练习:合同管理2(09/2/
2009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考前练习:质量控制一-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