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点2 沟槽开挖技术要求
1.深度
合理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人工开挖每层的深度不宜超过2m。
2.堆土
人工挖土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各地方规范规定的距离。
采用吊车下管时,可在一侧堆土,另一侧为吊车行驶路线,不得堆土。
机械挖槽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一定余量(不小于200 mm),避免超挖,余量由人工清挖。
3.挖土机械
距高压线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距电缆1.0m处,严禁机械开挖。
4.安全措施
在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开挖,应设护栏及警示灯等安全标志。
5.保护土
当下步工序与本工序不连续施工时,槽底应预留保护土层不挖,待下步工序开工时再挖。
6.坡度
坡度板应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其设置应牢固,间距不宜大于20m,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命题点3 沟槽支撑与拆除技术要求
1.适用情形
为了缩小施工面,减少土方量或因受场地条件的限制不能放坡时,可采用设置土壁支撑方法施工。
土方支撑是防止基坑(槽)土方坍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
2.支撑类型及适用范围
支撑类型有横撑、竖撑、板桩撑;水平挡土板的布置又分断续式和连续式两种。
较窄的沟槽及基槽多用横撑式支撑及竖撑式支撑;松散、湿度大的土可用连续式水平挡土板支撑;对松散和湿度很大的土可用垂直挡土板支撑。
开挖的基坑较深、地下水位较高又有可能出现流砂现象时,如果未采用井点降水方法,则宜采用板桩打入土中。靠近原有建筑物开挖基槽(坑)时,则宜采用板桩支护。
3.施工要求
支撑应随着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