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术交底应分层次展开,直至交底到施工操作人员。交底必须在作业前进行,并有书面交底资料。 (4)技术交底前应有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或示范、样板演示的准备。 (5)技术交底记录是履行职责的凭据,应及时完成。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6)技术交底资料和记录应由交底人或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进行归档。 (7)一般情况下,工程施工仅做一次技术交底是不适宜的,当技术人员认为不交底难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展时应及时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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