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建造师>复习指导>正文
2010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资料: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中抹面保护层的一般规定

www.zige365.com 2010-1-22 10:30:5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 抹面保护层的灰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容重不得大于1000KG/`M^3`。
  二、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8MPA(8KGF/`CM^2`)。
  三、烧失量(包括有机物和可燃物)不得大于12%。
  四、干燥后(冷状态下)不得产生裂缝、脱壳等现象。
  五、不得对金属产生腐蚀。
  2 露天的绝热结构,不得采用抹面保护层。当必须采用时,应在抹面层上包缠毡、箔或布类保护层,并应在包缠层表面涂敷防水、耐候性的涂料。
  3 保温抹面保护层施工前,除局部接茬外,不应将保温层淋湿,应采用两遍操作,一次成活的施工工艺,接茬应良好,并应消除外观缺陷。
  4 抹面保护层未硬化前,应防雨淋水冲。当昼夜室外平均温度低于+5℃且最低温度低于-3℃时,应按冬季施工方案采取防寒措施。
  5 高温管道的抹面保护层和铁丝网的断缝,应与保温层的伸缩缝留在同一部位,缝内填充石棉绳或矿物棉材料。其室外的高温管道,应在伸缩缝部位加金属护壳。
  6 大型设备抹面时,应在抹面保护层上留出纵横交错的方格形或环形伸缩缝。伸缩缝做成凹槽,其深度应为5~8MM,宽度应为8~12MM。
  7 采用微孔硅酸钙专用抹面灰浆材料时,应进行试抹,符合本规范第6.3.1条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2010一级建造师专业实务辅导资料:自动控制系统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