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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注函〔2011〕5号

www.zige365.com 2011-3-15 17:49:5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有关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凡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必须完成60学时必修课和6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注册中心已统一在广州、深圳两地开始启动培训工作,年内将在全省各地二级注册建造师比较集中的地区分片分期进行安排培训学习。

目前我省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约有8200多人,大部分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将于45月间到期。为确保延续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安排如下:

1、注册中心近期将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人数比较集中的地区分期举办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报名系统会设定为优先安排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报名学习,但每期学习班开班前三天优先功能自动解除,系统将接受所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请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务必在开班三天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如期参加学习。其他还未到期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于4月后选择时间报名学习。

2、为了方便二级注册建造师学习,注册中心将于320前在互联网开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教育学习系统,所有到期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及时登录注册中心网站报名,按照注册专业的不同选择完成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教育)60学时学习内容。凡有增项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须完成相应专业30学时选修课学习内容。

3、注册中心开通了网上支付教育学习费用的功能,凡报名学习的人员尽量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完成网上交费,发票由注册中心另行邮递。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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