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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领取2012年第十九批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www.zige365.com 2012-9-26 10:27:4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下列建造师的遗失补办证章、变更注册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补办证书人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

下列(附件7)和(附件8)中的建造师由于注册执业证章有效期已到;取回变更注册证书后,需办理续期注册手续,待续期注册通过后再发放新的执业印章。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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