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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10年领取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_最新动态

www.zige365.com 2011-4-4 10:25:1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2010年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通知

    2010年一级建造师证书已到,请通过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1、 准考证(原件);

    2、 毕业证(原件);

    3、 继续教育证(原件);

    4、 2张照片(1张1寸,1张2寸)。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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