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 某单位工程合同价为1500万元,分二个区段,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约定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1年。
区 段 |
工程价
(万元)
|
合同规定
完工日期
|
实际竣工日期(已在移交证书上写明) |
索赔允许延长工 期
(天)
|
签发移交证书日期
|
(万元) |
缺陷责任期内业主已动用保留金赔偿
(万元) |
误期赔偿费率
(万元)
|
Ⅰ |
1000 |
96.3.1 |
96.3.1 |
0 |
96.3.10 |
50 |
15 |
3‰×1000/每天 |
Ⅱ |
500 |
96.8.31 |
96.10.10 |
10 |
96.10.15 |
25 |
0 |
2‰×500/每天 |
合计 |
1500 |
96.8.31 |
96.10.10 |
10 |
|
75 |
15 |
|
[问题]
(1)该工程误期赔偿费为多少?(2)所扣保留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商退还多少?
参考答案:超过计划工期的天数为2天,索赔费用计算如下:
1) 2天的推土机使用费:2天×110元/台时×8小时/天=1760元
2) 2天的人工费:2天×8人×35元/工日·人=560元
3)管理费:2320元×9.5%=220.4元 4)计划利润:2540.4元×7%=177.83元
由于工效降低的索赔款金额为2718.23元
(1)Ⅰ区段不延误。
Ⅱ区段: 延误天数=40天(96.8.31→96.10.10)
索赔允许延长10天,故实际延误=40-10=30天
赔偿金额 元
最高限额 元
因为30万<75万,故工程误期赔偿费为30万。
(2)保留金:列表如下表。
区 段 |
50%保留金的退还 |
余留保留金的退还 |
日期(发移交证书日) |
金 额
(万元) |
业主已动用金额(万元) |
保修期终止日期 |
金额(万元)
|
Ⅰ |
96.3.10 |
25 |
15 |
97.10.10 |
10(25-15) |
Ⅱ |
96.10.15 |
12.5 |
0 |
97.10.10 |
12.5 |
故保留金退还: 96.3.10后14天内,退还25万 96.10.15后14天内,退还12.5万 97.10.10后42天内,退还22.5万
案例13
我国某水利水电对外工程公司承包某国家一座水电站工程的施工,双方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有整套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纸。合同价格12857000美元,工期18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所在国物价上张,使承包商面临亏损。在工程将近建成时,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要求进行价格调整,提出了由于物价上涨引起的成本增加索赔,以及收回因业主拖期支付的利息。
合同规定采用下述调价公式计算价格调整系数p:
式中:
EL--------出国人员调价时的工资:EL0-----出国人员报价书中的工资;
LL、L L0------当地工人的工资;(含意同上,下同。)
PL、P L0------施工机械费;CE、CE0-----水泥价格;
ST、ST0------钢材价格;TI、TI0-------木材价格。
经调查公式中各项成本费用的比例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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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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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1.10 |
1.09 |
1.06 |
1.14 |
1.08 |
[问题]
(1)试分析计算承包商因物价上涨而提出的索赔款为多少美元?
(2)该项索赔款金额获得了业主批准,但业主拖后4.5个月付款,合同规定,付款按年利率9.5%计算利息,试问业主应补偿拖付利息为多少美元?
参考答案:(1)采用下列公式计算物价调整后的合同价格P:
P=P0×p
P0为原合同价格。p值按题意调价公式计算:
p=0.15+(0.17×1.12)+(0.14×1.10)+(0.25×1.09)
+(0.13×1.06)+(0.10×1.14)+(0.06×1.08)
=0.15+0.1904+0.1540+0.2725+0.1378+0.1140+0.0648
=1.0835
P=12857000×1.0835
=13930560美元
因物价上涨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款金额=13930560-12857000
=1073560美元
(2)业主拖付索赔款应补偿的拖付利息计算:
补偿的拖付利息=1073560× ×4.5=38246美元
案例14
某水电开发公司与一家水电施工企业,签订了一项水利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其中有部分设备、材料由开发公司采购和提供),工期为2年,承包合同规定:
(1) 水电开发公司应向水电施工企业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水电开发公司从每月水电施工企业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水电施工企业;
(4)当水电施工企业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水电开发公司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水电施工企业;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6)由水电开发公司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该工程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经水电开发公司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水电施工企业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水电开发公司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见下表。
工程结算数据表 单位:万元
月份 |
1-6 |
7 |
8 |
9 |
10 |
11 |
12 |
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 |
1100 |
200 |
190 |
200 |
190 |
190 |
120 |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 |
1110 |
180 |
210 |
205 |
195 |
180 |
120 |
业主直供材料设备的价值 |
80.5 |
30.5 |
24.6 |
10.7 |
20.5 |
11.5 |
5.0 |
请结合第二年工程完成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 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4) 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200×25%=550万元
(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
2200-550/62.5%=2200-880=1320万元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8月份,因为8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为:
1110+180+210=1500万元>1320万元
(3)
1)1-6月份:
1-6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ll0×(1-3%)=1076.7万元
1-6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076.7-80.5=996.20万元
2)7月份:
7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
(200-180)/200=10%
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80(3%+5%)=180-14.4=165.6万元
7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5.6-30.5=135.1万元
3)8月份:
8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1-3%)=203.7万元
8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500-1320)×62.5%=112.5万元
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03.7-112.5-24.6=66.6万元
4)9月份:
9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1-3%)=198.85万元
9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8.85-128.125-10.7=60.25万元
5)10月份:
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195×(1—3%)=189.15万元
10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9.15-121.875-20.5=46.33万元
6)11月份
11月份建安工程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
(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
11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3%)=174.6万元
11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80×62.5%=112.5万元
11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74.6-112.5-11.5=50.6万元
7) 12月份:
12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120×(1-3%)=116.4万元
12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62.5%=75万元
12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16.4-75-5.0=36.4万元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0×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