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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市政篇:施工排水、降水

www.zige365.com 2011-8-12 15:07:1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三、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的目的:一是防止沟槽开挖过程中地面水流人槽中,造成槽壁塌方;二是开挖沟槽前,使地下水降低至沟槽以下。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施工中常用的有明沟排水法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法。

(一)基坑(槽)内明沟排水

排水沟底要始终保持比土基面低不小于0.3m.排水沟应以3%一5%的坡度坡向集水井,挖土顺序应从集水井、排水沟处逐渐向远处挖掘,使基坑(槽)开挖面始终不被水浸泡。

(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可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深井泵井点、电渗井点等。

轻型井点降水,

1.轻型井点系统的组成

轻型井点系统由井点滤管、直管、弯联管、总管和抽水设备组成。

2.轻型井点系统的布置

一般情况下,当降水深度小于5m,基坑(槽)宽度小于6m时,井点布置采用单排线状。

当基坑(槽)宽度大于6m,或土质不良,渗透系数大时,宜采用双排线状布置。

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可将井点管沿基坑周边布置成封闭环状。

井点管应布置在基坑(槽)上口边缘外1.0—1.5m.

四、管道基础

管道基础由地基、基础和管座三部分组成。

(一)管道地基应符合的规定

1、采用天然地基时,地基不得受扰动;

2.槽底为岩石或坚硬地基时,管身下方应铺设砂垫层;

4.非永冻土地区,管道不得安放在冻结的地基上;管道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地基冻胀。

(二)管道基础施工要求

2.地基不稳定或有流砂现象等,应采取措施加固后才能铺筑碎石垫层。

3,槽深超过2m,基础浇筑时,必须采用串筒或滑槽来倾倒混凝土,以防混凝土发生离析现象。

(三)浇筑混凝土管座的规定

2.管座分层浇筑时,应先将管座平基凿毛冲净,并将管座平基与管材相接触的三角部位,用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填满、捣实后,再浇混凝土。

3.采用垫块法一次浇筑管座时,必须先从一侧灌注混凝土,当对侧的混凝土与灌注一侧混凝土高度相同时,两侧再同时浇筑,并保持两侧混凝土高度一致。

4.管座基础留变形缝时,缝的位置应与柔性接口相一致。

五、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安装时宜自下游开始,承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3.合槽施工时,应先安装埋设较深的管道。

7.水泥砂浆抹带接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凿毛、洗净。

(2)抹带完成后,应立即用平软材料覆盖,3~4h后洒水养护。

8.管道接口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插式接口、套环口、企口应平直,环向间隙应均匀,填料密实、饱满,表面平整。

(2)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应平整,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六、闭水试验

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闭水试验应在管道填土前进行。

2.闭水试验应在管道灌满水后24h后再进行。

3.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道内顶以上2m.如上游管内顶至检查口的高度小于2m时,闭水试验水位可至井口为止。

4.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30min.

七、沟槽回填

地下管道或构筑物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并注意以下事项。

1.沟槽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2.回填土或其他材料填入槽内时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管槽两侧对称运人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不得集中推入;

(3)需要拌合的回填材料,应在运人槽内前拌合均匀,不得集中推人。

3.回填土或其他材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压(夯)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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