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红色公章)、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必须在入学前补验;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思想政治情况表(需盖章,纸张格式为B5)。
⑦正面免冠1寸近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其中一张事先贴在登记表上)。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09年4月8日—16日,领取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带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
函报考生应于考前一周内交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并领取准考证。
4.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放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者须同时加试自然辩证法。
5.复试方式和时间在领准考证时看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可与报考的学院联系确认),同等学力者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6.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六、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必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考生报名登记表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请考生妥善处理好所在单位的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培养协议(委培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网址:http://gs.njtu.edu.cn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有关参考书目请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10-51688681,教材科如无相关书目则可与出版社联系。
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或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或导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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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王老师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赵老师 010-51687171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 姜老师 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010-51688369
理学院 秦老师 010-51688373
人文学院 陈老师 010-5168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