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 211 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1999年列入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38所大学之一。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等在内的8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有5个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11个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有2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9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在18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7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各1个,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各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培养基地介绍)。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760余人,硕士生导师1400余人,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关于招生人数
我校2009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00余人。
1.专业目录中导师姓名后标注“1”的指该导师只招收1名博士生。除明确标注只招收1名博士生的,其他导师的招生人数将依据其实际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学院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
2.兼职导师(姓名后标注#的导师)没有独立的招生名额,其招生名额由兼职院系在招生总名额内适当予以解决。
3.部分理工科院系所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我校本科直博生的接收工作预计在2008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4.我校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报考前务必与导师联系以确认该导师有无接收硕博连读生的计划。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核心刊物目录查询:文科(点击查询);理科(点击查询)。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果在入学考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必须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方可报考。
攻读MBA、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的非学历教育(毕业时没有毕业证书、只有学位证书)应届生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