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在读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等,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七、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09年我所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 17人;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3—4年。
八、在学期间待遇
我所录取的非定向统招统分博士生均为公费生,每月除按国家规定领取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助研津贴、岗位津贴和节日补助等,各类津补贴平均每月达1500余元;
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新建成的研究生公寓条件优越,设施齐全,环境舒适。
九、其它
1.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单位间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 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招生导师情况,或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3. 对于招收的委托培养或在职定向博士生,根据我所有关文件规定,需由考生或其所在单位交纳一定的研究生培养费。
联系部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肖春艳 封长华
电话:010-68415364, 010-6872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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