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于考前三天内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并现场摄像、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不再邮寄。
六、考试地点:北京科技大学。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
1.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3.业务课(二门)。
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于初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硕士学位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八、关于硕博连读、提前攻博以及学士直攻博的说明:
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提前攻博研究生,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限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凝聚态物理(二级学科)。以上三种招生方式占用我校当年招生规模,具体报考人数将于2008年12月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关于复试的说明:
复试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专业外语水平、外语听说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考察;考生要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设想等,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十、关于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分非定向、委托培养、定向研究生三种。
1.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2.委托培养研究生: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按学年交纳学费,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入学时由委托培养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协议。
3.定向研究生: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
十一、关于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