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两大类:
1. 非在职攻读: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录取类别为非在职非定向生;应届毕业生但录取为有工作单位定向的,录取类别为非在职定向生。
2. 在职攻读: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定相应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七、学习年限与待遇
博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4年。
2009年我校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后的博士生奖学金奖助体系,为录取的非在职非定向攻读博士生提供基本奖学金(即免交培养费并发放部分生活津贴)。此外,在读博士生还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享受相应的津贴。录取为在职攻读的博士生需缴纳培养费。
2007年和2008年我校选送了200名优秀博士生到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进行联合培养。2009年我校将继续通过导师推荐、自由申报、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优秀博士生到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外方资助。
八、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将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5~10名少数民族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考取后须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地域(单位)工作。
九、违纪处理
如发现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方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导师联系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317794;
传真:010-82328059; Email:sqs@buaa.edu.cn
各院(系)名称及联系方式如下: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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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0-82338291 |
whn1227@buaa.edu.cn |
|
00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10-82338348 |
sunzeyi@buaa.edu.cn |
|
003 |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
010-82338879 |
chenlisha@vip.sina.com |
|
004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010-82317436 |
zhangxueqin@buaa.edu.cn |
|
005 |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0-82315043 |
lyliu@buaa.edu.cn |
|
006 |
计算机学院 |
010-82317630 |
tpttkl@buaa.edu.cn |
|
007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010-82317736 |
gsto@buaa.edu.cn |
|
008 |
经济管理学院 |
010-82318717 |
liuying_bh@buaa.edu.cn |
|
009 |
理学院 |
010-82317930 |
tanqx@buaa.edu.cn |
|
010 |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
010-82316427 |
peizy@buaa.edu.cn |
|
01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10-82316974 |
yjs11@buaa.edu.cn |
|
013 |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0-82316330 |
ding_xm@buaa.edu.cn |
|
014 |
工程系统工程系 |
010-82313661 |
hanting@buaa.edu.cn |
|
015 |
宇航学院 |
010-82316532 |
changfangyuan@hss.buaa.edu.cn |
|
017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010-82338326 |
yanzhilin@buaa.edu.cn |
|
018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10-82338162 |
|
|
020 |
法学院 |
010-8231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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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它有关说明
指导教师姓名后标有★的为兼职博士生导师。
二级学科名称前标有★的为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填写一级学科和自主设置学科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