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位在职的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连续工作8年以上、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并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必须将上述证明的复印件邮寄给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部分学科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注:我校部分专业或方向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除上述要求外,提出特殊要求,其具体要求均已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注明,请注意查阅。)
五、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少量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研究生。
六、缴纳报名费、报名材料时间:
报名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尽快(最晚应于2009年3月11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寄交)到我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费(150元)送交(邮汇)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交费后不办
理退款手续。对未收到、逾期送交或邮到(以签收邮局的邮戳为准)报名费、报名材料的报名,均
视为无效报名。
七、考生必须返回的报名材料如下所示:
1、 按要求填写完全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2、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的证
明信复印件];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保存单位的公章);
4、 硕士学位论文的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及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评议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