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自筹经费:户口和档案均转入北京工业大学,2009年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由我校承担,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对于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博士生须在拟录取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定相应的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博士生协议书。
十五、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入学时间:
2009年9月。
十七、学习年限:
学制4年,学习年限3-5年。
十八、其他说明:
1、导师姓名后标有“★”的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标有“●”的为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对招收考生的报考类别不限。
2、博士入学考试科目共计3门(外语+两门业务课),招生简章中外语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 1,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2,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首位为3。若简章中所列科目可选择,考生必须在3种考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各选择1门。
十九、招生咨询:
如咨询考试事宜,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 http://yanzhao.bjut.edu.cn
联系部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邮编:100124
电话:(010) 67392533
传真:(010) 6739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