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 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09年5月底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春季:2009年3月上旬、秋季:2009年8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⒈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
①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公开招考录取为博士生;
②对本校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的在校硕士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指导老师(或小组)建议作为博士生培养,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博士生外语资格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③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入学成绩和第一学期成绩优秀的硕士生,于入学后第二学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并通过博士生外语资格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⒉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⒊有关规定:
①以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方式转为博士生的同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当年转博的有关手续。
②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录取的调剂考生。
⒋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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