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国语;
3、业务课(二门);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原则:
根据当年招生规模及考生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优先考虑录取西部地区教学、科研单位委托培养考生。
九、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毕业生就业: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根据国家需求计划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生、定向生毕业后回委托、定向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生由学校推荐就业。
注:数学考试:选择以下四门科目中的任意一门参加考试:
高等线性代数、数理方程、计算方法、数理统计;
带★号的博士生导师为院士。
带*号的博士生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仅招收委培和自筹生。
若国家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按有关文件执行,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形式资助学生就学。
我校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报考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单位代码:10288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部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431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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