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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指南

www.zige365.com 2013-2-25 10:38:1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设一级、二级、三级3个级别,各级别均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其中,一级翻译笔译只考《笔译实务》一个科目,二、三级翻译笔译考《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译综合能力》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考试于5月25、26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8 -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或评聘文件原件(请按照规定提供本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420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现有159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4。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于3月18 -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420室)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笔译考试报名及考场设置
      2013年上半年笔译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试人员报名时,请先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420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3月14日9∶00-3月25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级翻译和二级翻译免试一科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3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3月15日9∶00-3月26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0日9:00-5月2616:00。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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