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以下10年的
关于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10月23日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16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7月19日-21日。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天桥区西工商河路33号),联系电话:0531—85060012。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jn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下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交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