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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个税调整征求意见今日结束工薪阶层或无须缴个税

www.zige365.com 2011-5-31 17:14:2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5月31日 据全国人大网公布的声明显示,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将在今日结束。截止发稿,征求意见数已超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中新网财经频道梳理此间报道发现,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关注的焦点多数集中在如何把免征额设定得更合理,从而缩小日益扩大的居民收入差距。

    4月25日,全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计划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时,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也计划修改为7级。

    消息公布,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参与和讨论,并创下首日收到超10万条意见的记录。纵观而论,关于个税改革的议论,主要集中在个税免征额(即起征点)上调到3000元是否合理,对高收入者的征税力度够不够,要不要实行单一税率等。

    专家:3000元起征点较为适宜 88%工薪阶层或无须缴个税

    查阅有关此次个税改革的相关新闻,针对3000元起征点是否合适的讨论最为激烈。工薪阶层多数以自己的收入水平,感受起征点的高低是否合适。对此,多位经济专家表示,3千元起征无需再调,要求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都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指出,人们的收入水平不同,对缴税多少的感受也不同。确定减除费用标准,不能跟着人们的“感觉”走,必须要以客观数据作为依据和支撑。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2010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因此,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应该说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

    刘佐认为,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的效果如何,也应当用数据说话。“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从现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阶层都无须再为工薪缴个税。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缴纳个税,月薪5000元的人每月纳税不到50元,月薪1万元的人税负也减少了46%。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只关注起征点是一个认识误区,不能把起征点看得这么重,要看综合效益。包括税率、级次、级距,简单只提高起征点效果不会好,这次调整了纳税率和级距肯定会令个税征管更合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发达国家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居民月平均工资的24%至40%左右,而按照草案的规定,我国的减除费用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约2800元)的100%,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则表示,减除费用标准应当与物价指数挂钩,从2008年到现在,我国的物价水平上涨了10%至15%,据此计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规定已经高于这一水平。要求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更高,都没有相应的数据支撑。

    此外,也有专家认为,不同地区、不同家庭居民基本生活费用各不相同,减除费用标准无论提高到多少,也不能满足不同居民的差别化需求。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以照顾到纳税人的不同负担情况,而提高减除费用标准会对推行这一改革造成阻力。

    收入并非体现在工资单上 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力不从心”

    现行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不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做客央视《经济半小时》时指出,由于个税的边际税率达到45%,很多高收入人群以各种手段避税,使得个税无法真正覆盖应有的范围。

    同时,在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看来,很多人的收入并非体现在工资单上,事实上,收入差距更多是体现在工资单以外的地方,其中包括财产性收入,还有一些是灰色或黑色收入,而正是这些非工资收入使得通过个税调整贫富差距“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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