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五)无形资产的处置
1.无形资产的出售
无形资产的出售是指将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让渡给他人。即在出售以后,企业不再对该项无形资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无形资产的报废
无形资产的报废是指无形资产由于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不在受法律保护等原因,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进行的处置。
二、商誉
(一)商誉的取得
商誉——企业在购买另一个企业时,购买成本大于所得的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二)商誉的期末计价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不进行摊销。
每年年末,企业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鉴于商誉难以独立地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这些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为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目的,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企业应根据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商誉减值准备”或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