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汇票
(一)汇票的概念及分类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的特征有:
1.汇票在出票时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个基本当事人。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支票的基本当事人虽然也有三个,但其付款人仅限于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汇票的付款人则没有这一限制。
2.汇票是委付证券,而本票是一种自付证券。
3.汇票须经承兑。
4.付款日不同。汇票除有见票即付的情况外,还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等情况,而本票和支票一般为见票即付。
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汇票有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示例】
1.下列关于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方
B.汇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
C.汇票的持票人只能是收款人
D.按照承兑人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答案】A
【2008年案例题】
(一)资料
A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从事矿泉水生产。2006年8月,A公司董事甲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便与其岳父乙合伙开办了B合伙企业(简称B企业),也生产矿泉水。2006年底,甲从B企业获红利30万元。2007年4月,A公司发现了甲这一行为。为此,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责令甲将其从B企业取得的30万元所得交给A公司,并免除了甲的董事职务。
2008年3月,A公司作出了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的决议。
2008年5月,A公司为支付所欠C公司工程款,签发了一张以E公司为付款人、以C公司为收款人的商业汇票并将其交付给C公司,D公司为该汇票的保证人,按规定在汇票上记载了保证事项。2008年6月,C公司不慎将该汇票遗失。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6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A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应当是:
A.3~9人 B.3~l3人
C.5~15人 D.5~19人
【答案】D
62.关于甲与乙合伙开办B企业及A公司股东大会对此做出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违法,因为甲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乙合伙开办B企业,从事与A公司相同的业务
B.甲从B企业取得的30万元所得应当归A公司所有
C.甲有权就A公司股东大会免除其董事职务的决议提起行政诉讼
D.A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免除甲董事职务的决议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答案】AB
(二)汇票的出票
1.汇票出票的概念及其记载事项
汇票的出票又称为“发票”,是指出票人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票据法》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汇票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属于汇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
2.汇票出票的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票面金额和法律规定的费用。
(2)对收款人的效力。对票载收款人的效力是使其享有票据上的权利,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对付款人的效力。出票行为并不必然对付款人发生约束力,只有当付款人承兑汇票后,付款人才负有付款的义务,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
【示例】
1.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法》规定的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 )。
A.付款日期 B.付款地 C.付款人名称 D.出票地
【答案】C【解析】此考点在2005年和2006年试卷中也出过选择题。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汇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补记
B.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出票后10日付款
C.汇票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D.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答案】C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出票人依法完成出票行为后即产生票据上的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收款人在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仅享有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B.付款人在出票人完成出票之日,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C.汇票签发后,如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不仅不对变造后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而且也不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
【答案】C【解析】(1)收款人在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还可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故A项错误。(2)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故排除B项。(3)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故C项正确。(4)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故D项错误。
(三)汇票的背书
1.背书的概念与分类
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质押票据权利或授权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作出背书行为的人为背书人,受让或接受票据的人为被背书人。
背书可分为转让背书、设质背书和委任背书。
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设质背书是指背书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押为目的的背书。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票据法》第35条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委任背书又称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委托他人收款而为的背书。《票据法》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2.背书的格式
背书的格式,包括三方面内容:
(1)应记载事项。背书应记载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2)可以记载的事项。《票据法》第34条规定: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中的“不得转让”即为可以记载事项。
(3)不得记载的事项。《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的连续与背书的效力
所谓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和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即连续背书的第一背书人应当是在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最后的票据持有人应当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背书连续的效力,对持票人而言为:
(1)背书的连续可证明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2)背书形式上不连续,而实质上连续,即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必须依法举证,以实质连续证明背书连续后主张汇票权利;
(3)形式和实质均不连续时,持票人只能行使追索权或利益偿还请求权。
对付款人的效力为:
(1)付款人在付款时应负查验背书是否连续的责任;
(2)背书不连续而付款时,造成的损失由付款人承担。
背书的效力,或称背书后的法律后果。转让背书的效力有三:
一是通过背书将票据权利由背书人转移给被背书人;
二是背书人负有担保责任,即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三是权利证明的效力,即持票人只需以背书的连续即可证明其取得票据权利。
【示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对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B.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D.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答案】CD
3.背书人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50万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
C.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有效,转让给丙50万元无效
D.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无效,转让给丙50万元有效
【答案】A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2008年考题)
A.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B.在条件成就时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C.不管条件是否成就,均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D.在承兑后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答案】A
【示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对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B.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D.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答案】CD
3.背书人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50万元,下列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
C.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有效,转让给丙50万元无效
D.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无效,转让给丙50万元有效
【答案】A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2008年考题)
A.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B.在条件成就时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C.不管条件是否成就,均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D.在承兑后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