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函证应收票据
具体做法与应收账款函证基本相同。
4.对应收票据发生和收回的审查
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企业应设立“应收票据备查簿”,由出纳员以外的专人负责登记。对于兑现的含息票据,应注意是否将收到的利息收入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
5.对票据贴现的审查审计人员在审查时注意:
(1)票据贴现的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入账。(2)票据贴现的计算是否正确。(3)票据拒付是否及时转账。
6.分析评价应收票据可兑现程度
应收票据同应收账款一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7.应收票据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正确性的审查
三、应交税费的审查
企业销售过程中涉及的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几种税的共同点是其计税依据都是营业收入,但其各自的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纳税环节、减免税规定条件又各具特点。因此在审查内容及要点方面也有区别,通过审查确定应计税金和已缴纳税金记录的完整性,确定期末余额正确性、确定在财务报表上反映的正确性。
1.取得或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
注意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金有无错误地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2.纳税范围、计税依据的审查
审查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计算结果等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3.增值税的审查
(1)进项税额的审查。审查因货物改变用途、发生非常损失应计的进项税额转出数是否正确,如购进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的增值税是否错误计入进项税额;审查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记录是否正确。
(2)销项税额的审查。审查存货销售、存货对外投资、捐赠他人、分配给投资者应计的销项税额,以及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销项税额计算、记录是否正确,如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却未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以及视同销售处理却以产品成本为基数计算销项税额的问题。
(3)应纳税额的审查。计算是否正确。
4.消费税的审查
5.营业税的审查
6.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审查
7.其他应交款的审查
8.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查
四、其他相关账户的审查
其他相关账户的审查包括预收账款、营业成本与销售费用、其他营业收入与支出审查,这些审查内容均属于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的构成部分。
1.预收账款的审查
(1)取得或编制预收账款明细表。
(2)检查已转销的预收账款。
(3)抽查有关凭证。
(4)函证预收账款。选择金额较大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主要往来客户、关联单位等,进行函证。对于回函中出现的不符情况,需查明原因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加以记录,建议做出调整;对于没有回函的,需再次函证或检查决算日后已冲销预收账款是否与发运凭证、销售发票相一致,检查其是否真实、正确。
(5)检查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
(6)审查预收账款在财务报表上反映的正确性。
2.营业成本与销售费用的审查
通过审查确定销售费用的内容是否完整,确定销售费用分类、归属和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1)取得或编制营业成本与销售费用明细表。
(2)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加以分析。
(3)分类正确性的审查。
①混淆销售费用与营业成本的界限,把为生产产品领用的包装物费用和材料采购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计入销售费用;或者把应列入销售费用的上述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或采购成本;
②混淆销售费用与应收账款的界限,把为客户代垫的运杂费计入销售费用;
③混淆销售费用与其他业务收支的界限,如将应计入营业收入的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销售收入错误地冲减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