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鞍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统计局《转发全国统考办关于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统字[2011]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考务工作,现将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日期:2011年7月25日— 7月29日。
2、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120元。
3、报名地点: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三楼服务大厅27号窗口)。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从2011年7月25日开始,登录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asrs.gov.cn),按要求下载打印《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并如实填写,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持《报名表》到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在规定栏目内填写单位经办人姓名,并在该栏目和右上侧考生照片左下角盖章。已办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审核并盖章。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持审核后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原件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时间
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
1、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六年;大学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四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一年;获得博士学位者。
四、有关问题
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
2、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普通计算器(无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草稿纸及试卷卷本考试结束后一并收回。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2011年统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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