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作要求
各区(新区)统计机构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定专人受理报名等工作,各区(新区)统计机构须于7月2日前将报名表上交市统计局。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附件:1.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2.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联系表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