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1年12月24日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作为申报2012年卫生高级资格的要素之一。具体合格标准由本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评时确定。经对全省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数据统计分析,2012年度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指导参评分为60分,其中,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其他专业(除全科医学专业外)指导参评分为55分。业绩特别显著、表现特别突出、考核成绩在55-59分的非破格申报人员,由本人酌情申报。
2010年12月18日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上的,或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除全科医学外的其他专业考核成绩为55分以上的,仍可作为2012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未达上述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申报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提供,个人不需提供成绩单。下列人员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免试对象
1、2011年12月24日经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选派正在援藏、援疆和援助西部省份的(须提供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书复印件);
2、从外省、外系统调入,拟申报确认我省同级资格的。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12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卫生专业人员。
(二)先评后考对象
1、2011年12月24日,因公出国人员(须提供政府任务批件及因公护照复印件);
2、2011年12月24日以后,从外省或外系统人才引进、军队转业以及从机关流动到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程序
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由申报人员网上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程序进行。申报人员首先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资格申报”窗口进行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信息须经所在单位或市(县、区)卫生局网上审核并确认,相应的纸质评审材料须经省辖市卫生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未经当地省辖市卫生局审核确认的人员一律不得报送纸质评审材料。
(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8日;送审材料上报:省和厅直单位于7月13日前送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市卫生局于7月20日前送省太湖干部疗养院,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申报人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均不再通知补充材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