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2.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咨询电话:12333转省本级)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除须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需提交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试时,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考 试 科 目 |
042.
消防
工程
师 |
03.
考全科 |
01.
消防
工程师 |
1.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2.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3.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02.
免一科 |
01.
消防
工程师 |
2.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3.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六、考试收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及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