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四、免试条件
符合本文件第三点所列的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取得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五、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办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
(三)考生报考程序
1、考生统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空白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
2、考生持《个人信息表》及有关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到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10号消防总队四楼技术处办公室,联系人:王良浩 许丁凡 电话:65921264 65921263)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个人信息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的人员,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资历证明原件(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相关学历后从事本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
(3)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考生凭《个人信息表》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联系电话:65375001)办理报考手续,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客服电话:95534转6)网上缴费(注:考生必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通道缴费,方能显示缴费成功。如因使用其他通道未能完成缴费的,系统将不能确认考生缴费状态,后果由考生承担。在正确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通道完成缴费后。如缴费不能显示结果的,可使用网上手工对帐。其步骤为:网上手工对账步骤: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缴费---在生成订单窗口中重新点击“支付订单”--在当前订单窗口点击“查询”)。
六、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