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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2012药学考试违纪违规处理通知

www.zige365.com 2012-12-16 9:10:2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第12号部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办对2012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违纪行为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办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3-82214528。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违纪违规行为及拟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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