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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银行从业资格考试_公共基础复习指导: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09/2/21)
www.zige365.com 2009-2-21 16:18:49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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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权利的取得
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从票据取得的主观状态看,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
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的取得有两项限制:第一,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或者有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第二,以无偿或者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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