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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公共基础精编复习要点69

www.zige365.com 2009-4-29 14:28:1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抵押权的实现:主要方式有以抵押物折价受偿、拍卖抵押物以拍卖所得价款受偿、变卖抵押物以变卖所得价款受偿
  质押 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质物)移交债权人(质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权利质押(应订立书面合同) 票据质押: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或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质押: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
    应收账款质押: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不得转让。
  留置
  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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