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3)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主体资格,是公司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设立公司的内容会因设立公司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设立公司必须履行公司设立的程序。
7.4.3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资本,是股东为达到公司目的所实施的财产出资的总额。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是:
(1)资本法定。
(2)强调公司必须有相当的财产与其资本总额相维持。
(3)强调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须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7.4.4 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2.董事会
3.公司经理
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