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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在职攻硕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www.zige365.com 2007-6-5 11:45:4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学位中心[200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招生单位: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承担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的组织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精神,现就做好2005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2005年全国联考于10月22、23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表中所有科目的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报名及汇总

  (一)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所辖考区的报名工作。所用软件由学位中心免费提供。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二。 (三)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可在此之前安排网上报名事宜。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四)报名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使用学位中心提供的“准考证编制系统”进行汇总并随机编排考场、考号,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见附件三)。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应在8月5日前将本地区报考所有学位类别考生情况及考试所需试卷情况送交学位中心。送交的材料包括:

  1、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数据库光盘一式两份;

  2、全国联考报考情况统计表(由准考证编制系统软件完成);

  3、全国联考试卷申请单(附件四);

  4、全国联考省级主管部门试卷接收人简况表(附件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所有送交的文字材料必须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三、其他事宜

  (二)按照学位办[2005]36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审查要求见学位办[2005]36号文件),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即可。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报考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及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的收取方式等。对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招生单位还须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网上报名软件、现场报名软件和准考证编制软件使用2005年版。为保证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做好软、硬件的准备和调试工作,尽早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网址及现场报名点设置和现场报名时间,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上述信息于6月30日之前发至kwb@cdgdc.edu.cn

  2、提前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用于报名现场发放给考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可通过学位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电子版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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