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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环保工程师工程经济与管理练习试题(13)

www.zige365.com 2011-3-7 13:57:2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3、监理人员的素质'

  工程监理是高层次的咨询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社会性很强的综合监管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1)掌握完整的知识结构,会管理、通经济、知法律、懂技术及专业外语知识;

  (2)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4)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敬业精神;

  (5)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

  (6)具备健康的身心。

  这样,才能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

  14、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与义务

  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依据,应严格按照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明确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职权范围执行。

  监理工程师在从事工程质量监理、计划进度监理、工程计量与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等监理业务活动中,对不同类别的监理工程师一般都享有下列职权:审查权、审批权、签认权、质量否决权、支付权、监督权及发布各项指令的权限。

  监理工程师是中介服务第三方,在从事监理活动过程中应尽到以下义务:

  监理单位有义务向业主提交一份本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详细实施计划;在执行监理服务合同期间有义务定期向业主报告(口头或书面)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应公正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15、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可分为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即常说的“三监控二管理一协调”。

  16、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质量缺陷是指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缺陷的出现是难免的。但是,质量缺陷是可以尽可能减少的,特别是质量事故甚至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因此,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项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修补措施及方法要保证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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