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排污单位共同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时,每个单位都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这是一种更加严格的民事责任。
12.环境放射性水平是指在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物质的自然辐射水平。
13.污染者付费
亦称污染者负担,是指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
14.环境标准
是指为了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依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各种标准的总称。
15.混合责任
是指排污单位与受害者的过错共同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当按照双方各自行为的情节,分别确定各方的民事责任。
1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也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是指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编(填)报和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程序等方面所作的规定的总称。
17.混合责任是指排污单位与受害者的过错共同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当安装双方各自行为的情节,分别确定各方的民事责任。
18.污染者付费亦称污染者负担,是指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