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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证券基础知识《公司法》
www.zige365.com 2009-8-31 14:37:25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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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分配给股东之前,其支付顺序为( )。
A.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清偿公司债务
B.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职工的工资、清偿公司债务
C.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D.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缴纳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清偿公司债务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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