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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讲义第七章(3)

www.zige365.com 2010-1-12 11:46:0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二、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18项主要指标)

  (一)招股说明书的封面、书脊、扉页、目录和释义

  发行人应当针对实际情况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给予特别关注。

  发行人应对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二)董事会的声明与发行人提示

  招股说明书的扉页刊登发行人董事会的声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出提示。

  (三)招股说明书概览

  发行人在本部分起首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四)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和有关的中介机构com

  3.本次发行至上市前的重要日期:询价推介时间;定价公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股票上市日期。

  (五)风险因素

  1.披露风险因素的要求。

  对披露的风险因素应作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有关风险因素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的,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2.发行人应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的内容:7项

  (六)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的股本变化情况:

  ⑴前10名股东;前l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⑵若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须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设置的批复文件披露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家股股东之后标注“SS”(“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在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后标注“SLS”(“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并披露前述标识的依据及标识的含义;

  2.发行人关联方情况。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

  (七)业务和技术

  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的,应披露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近3年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发行人名称冠有“高科技”或“科技”字样的,应说明冠以此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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