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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第五章复习知识点8

www.zige365.com 2012-10-24 11:09:5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认购、交易、申购和赎回(熟悉)

  1.投资者在ETF募集期间,认购ETF的方式有场内现金认购(网上)、场外现金认购(网下)、网上组合证券认购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

  2.账户: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

  3.投资者有两种方式参与证券交易所ETF的投资:一是进行申购和赎回;二是直接从事买卖交易。

  4.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所ETF的申购和赎回,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

  申购:可以用一篮子股票和少量现金——基金份额赎回:可以用基金份额——一篮子股票和少量现金买卖:投资者从事基金份额的买卖交易,适用证券交易所有关基金买卖申报、竞价、成交、涨跌幅等规定。买卖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

  5.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买卖、申购、赎回ETF的基金份额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2)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3)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4)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权证的交易与行权(熟悉)

  「补充」权证是一种有价证券,投资者付出权利金购买后,有权利在某一特定期间(或特定时点)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其中:发行人是指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等机构;标的证券可以是个股、基金、债券、一篮子股票或其它证券,是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一)权证的交易

  1.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A股账户)办理权证的认购、交易、行权等业务。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

  2.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3.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1)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2)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4.权证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由保荐机构计算;无保荐机构的,由发行人计算,并将计算结果提交证券交易所。

  5.证券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

  6.在权证交易中,禁止的事项有:权证发行人不得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标的证券发行人不得买卖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权证交易活动,获取不正当利益;禁止任何人直接操纵权证价格;禁止任何人通过操纵标的证券价格影响其对应权证的价格;禁止任何人通过操纵权证价格影响其对应的标的证券价格。

  7.标的证券停牌的,权证相应停牌;标的证券复牌的,权证复牌。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需要有权暂停权证交易。

  8.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

  9.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

  (二)权证的行权

  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应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的会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的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权证行权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

  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

  权证行权采用现金方式结算的,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按行权价格与行权日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及行权费用之差价,收取现金。其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10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行权且权证在行权期满时为价内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未行权的权证持有人自动支付现金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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