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办理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相关单位,各考生: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已到,请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及时到市卫生局办公室领取,无单位的考生可携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代领成绩单的人员请携带代领人及本人的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9月6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考生领取成绩单后,成绩合格人员需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抚州市卫生局网站在线服务栏下载),其中资格取得时间请填写2011年5月,证书号码不需填写,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单位或个人统一于2011年10月31日前交抚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同时附成绩单复印件。
附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市卫生局网站在线服务栏下载)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准考证号码: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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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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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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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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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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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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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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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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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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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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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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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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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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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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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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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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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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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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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卫生 |
取得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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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2011年5月 |
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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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人 事
档 案 存 放
单位及主管
部 门 意 见 |
单位意见(章) 主管部门意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意 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省 级 人 事
(职 称)
部 门 意 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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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涂改无效,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