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单领取
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已回,近期将发往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属医疗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区和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报名考生可在县区(单位)领取考试成绩单。其它考生到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医学会办公室领取(市卫生局一楼)。代领其他考生成绩单,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二、合格人员登记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要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附近6个月2寸(或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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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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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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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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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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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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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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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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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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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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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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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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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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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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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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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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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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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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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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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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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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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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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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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用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复印。
2、照片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近6个月2寸(或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4、本表填写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