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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省执业药师报名流程

www.zige365.com 2010-5-17 11:11:1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52563。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52663(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人事局务必于201067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考务费28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费时间为201052663,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628-7月2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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