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执业药师>报考指南>正文
2012年福建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_考生须知

www.zige365.com 2012-6-11 10:04:3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其它事项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用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考试用书与考前培训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591)87502795,联系人:林晓燕,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4号(省金鸡山疗养院内)格光教学楼五楼。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