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考试大纲》和其他科目内容没有变化,与2011版相同。
六、收费事宜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市场202房间)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3301。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9049。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