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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3年执业药师网上报名通知

www.zige365.com 2013-7-9 8:33:2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13〕84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确认,考后成绩合格提交材料办证的方式。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3日上午9时起至2013年7月26日下午17时截止。自2013年7月26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2.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所传照片须与考后成绩合格提交材料办证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3.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缴费确认

1.网上支付缴交报名费时间为:2013年7月3日上午9时起至2013年7月26日下午17时截止。自2013年7月26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缴费手续。

2.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该表要与报名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发证登记表》及学历(学位)证、相片等相关资料。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19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20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方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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