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4年执业药师报名组织及现场资格审核:6月27日~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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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工作年限。 2.报考级别及报考专业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有关社保证明、劳务合同、药店企业等法人资质、单位详细工作证明等材料。严禁不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考生工作单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社保系统一旦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5.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工作单位等),请拨打59000252、5900025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其中工作单位一栏请考生谨慎填写,一旦录入报名系统,工作单位原则上不予修改,确需修改全部工作单位的,请考生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时间内携带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至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017室现场提交后方可修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7月14日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时间,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016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4年10月13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或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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