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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程序及办法、考务日程安排

www.zige365.com 2015-6-25 9:57:2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zg.cpta.com.cn)”,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根据属地原则选择武汉市报名点,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新考生。首次报考(符合“考全科”或“免2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表》2份,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本人持已盖章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携带本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可自行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考全科”或“免2科”)的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老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审查合格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缴费确认。
“异地考生”须按新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缴费(注:武汉市执业药师考试单独对国家设置考区,因此原在湖北省省直、市州或其它省报考的人员,如选择武汉市报名,将被视为“异地考生”)。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5日9:00—7月3日12: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6月23日—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6月15日9:00—7月5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10月9日9:00—10月18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管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收费
2015年度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湖北发行站联系。联系电话:027—59253950、87392021、858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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