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异地考生”须按新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缴费(注:武汉市执业药师考试单独对国家设置考区,因此原在武汉市报考的人员,如选择湖北省报名,将被视为“异地考生”)。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三)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4、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5、报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未全部通过(且报考条件相同)的,可以修改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否则不允许修改专业。
6、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5日9:00—6月2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6月15日9:00—6月30日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6月15日9:00—7月2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10月9日9:00—10月18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考试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26.执业药师 |
04.考全科 |
01.药学4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2.药学专业知识(一) |
3.药学专业知识(二)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02.中药学4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2.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3.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4.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02.免2科 |
01.药学2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02.中药学2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七、考区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大纲
2015年度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湖北发行站联系。联系电话:027—59253950、87392021、85882228。
九、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