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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灸法的注意事项

www.zige365.com 2011-7-9 16:59:3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施灸的先后顺序

  临床上一般是先灸上部,后灸下部,先灸阳部,后灸阴部.壮数是先少而后多,艾炷是先小而后大。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可酌情而施,如脱肛时,即可先灸长强以收肛,后灸百会以举陷,因此不可过于拘泥。

  (二)施灸的补泻方法

  《灵枢-背腧》说:“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针灸大成·艾灸补泻》也记载:“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待自灭.即按其穴。以火泻者,速吹其火,开其穴也。”这是古人对施灸补泻操作方法的具体载述。在临床上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腧穴性能.酌情运用。

  (三)施更的禁忌

  l.对实热证、阴虚发热者,一般不适宜灸疗。

  2.对颜面、五官和有大血管的部位以及关节活动部位,不宜采用瘫痕灸。

  3.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也不宜施灸。

  (四)灸后的处理

  施灸后,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属于正常现象.无需处理。如因施灸过量,时间过长.局部出现小水泡,只要注意不擦破,可任其自然吸收。如水泡较大,可用消毒的毫针剌破水泡,放出水液,或用注射针抽出水液,再涂以烫伤油,并以纱布包敷。如用化脓灸者,在灸疮化脓期间,要注意适当休息,加强营养,保持局部清洁,并可用敷料保护灸疮,以防污染,待其自然愈合。如处理不当,灸疮脓液呈黄绿色或有渗血现象者,可用消炎药膏或玉红膏涂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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